A: 人们判定喜欢异性是正常、喜欢同性则不正常的标准,其实非常模糊。如果认为同性恋是少数而认定他们不正常,不需要重视他们的权益,那么,少数民族呢?我们是不是也认为他们不正常、不该尊重呢?“正常”是一种相对概念,对同性恋者来说喜欢同性才是正常的。
A: 我们对不习惯、少见的事物往往觉得怪异、排斥,并不是他们真的不好,而是我们不了解。说同性亲嘴很恶心,是刻板印象。
A: 如果有同志问你“有没有可能‘变回’同性恋”,你会如何回答?性倾向是不可改变的,异性倾向不可能变为同性,反之亦然。
A: 性倾向与感情生活乱不乱无关,可能因为媒体的负面渲染(往往在社会新闻中刻意突出“当事人是同性恋”),造成社会对同性恋的误解。其实,不论是异性恋或同性恋,都有“花心大萝卜”和痴情专一的人。
A: 同性恋不等于艾滋病。根据卫生部的统计,在国内 AIDS 患者中,异性恋者的比率高于同性恋者。艾滋病的传染途径相当多,包括了输血、打针、不安全性行为等。因此,安全性行为才是预防 AIDS 的上策。
A: 性倾向是可以通过直觉感到的,只要自己没有先入之见,不受偏见、歧视的影响,应该知道哪个性别对自己有性吸引。
A: 同性恋不是病,更不是心理变态。早在1974年,美国精神医学会已将同性恋一词从诊断统计手册中除去。2001年4月20 日,第三版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》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。反倒是父母如果因为孩子是同性恋而自责困惑,也许该找人谈谈。
A: 没有遇到好的异性,或者与异性交往受挫,这种看法还是“将异性恋当成人生唯一选择”的狭隘观点。
A: 同性恋之间的相处方式与情爱模式的确受到了性别角色的影响,有些同志由于缺乏同性模式,模拟异性婚姻和异性性别分工,当然也有人不喜欢角色的分别。这些性别角色不是一成不变,有时也会随着关系而转变。社会大众很习惯异性恋关系中的一男一女的固定关系,以为同性恋的关系也一定牢不可破。
A: 从来不会有人说“你只是暂时的假异性恋”吧?就算是青少年,也不应以喜欢同性或异性的标准来置疑他的感情是否“纯正”或该被改变。应该关心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,而不是一味地否定他的感情。
A: 很多人看到同志相关讯息时,都会有这样的疑虑。其实,感情与性取向,都是自然而然的,勉强不来的。而且,同性恋者从小就是在以异性恋为主流的社会价值观中成长,被异性恋父母抚养,看异性恋书与电影,身旁也多半是异性恋朋友,怎么就不会“变成异性恋”呢?如果真的有人因为看了同性恋的书籍而变成同性恋,那也只能说,这个人天生就有喜欢同性的倾向。
A: 现在社会越多元开放,人们就有越多选择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,对“非我族类”的忍受度也增加了,所以同性恋可见度越来越高,造成同性恋好像很时髦”的错觉。其实,自古以来就有同性恋的存在,只是过去在社会压力下,他们必须辛苦的隐藏身份,所以你看不到罢了。
A: 同性恋存在与各种学历阶层中。很多人因为不了解同性恋的世界,而有误解。许多父母则因为不了解孩子,而把一切归于不熟悉的学校环境。其实,父母更应该关心孩子的内心世界及变化才是正确的态度。况且同性恋并不限于高学历知识分子。
A: 异性恋者与同性恋者都可能遭遇到性侵害事件,与性倾向没有因果关系。很多人将同性恋与性变态联想在一起,只是因为不了解同志与同志的被污名,才产生的误解。
A: “同性恋爱”指的是两位相同性别的人因为“爱恋”彼此,而愿意给予对方承诺,共同经营一段两人关系的过程。和异性恋爱一样,都是因为发现对方身上有自己钟爱或追求的特质,才有进一步的追求。否则,我们可以反问“异性恋是不是看到异性就追求”,相信,大部分的人也会摇头,因为在我们的心中都很确定,我们只受到某些人的的吸引。
A: 同性恋者不是“要求”过多的权利,而是“拿回”跟异性恋平等的应有公民权。难道社会上的“少数”,就不该要求应有的公民权吗?一个开明进步的社会,更应该尊重少数人群的权益。
A: 同性恋不会、也不可能造成人类灭绝。首先,不可能全部人类都是同性恋;再者,自古就有同性恋的存在,人类并没有因此而灭绝。人类的性早就不是以生育为目的,而且同性伴侣亦可以收养和人工生殖延续下一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