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谷区从本月28日开始接受“同性恋伴侣(partnership)证明”申请,该证明将按婚姻标准处理同性伴侣关系,证书将从11月5日开始按顺序发放。
长谷部健区长在23日的记者会上公布了此项条例,这在日本国内尚属首例。 获得“同性伴侣(partnership)证明”的条件是,伴侣双方均为年满20岁的涉谷区居民。
双方需要前往区政府,签署两份公证证书,一份是同意互相担任对方监护人的《任意监护合约》,另一份是同意承担共同生活必要费用义务的《同意合约》。
对于无法担任监护人的年轻伴侣,仅签署《同意契约》也可以获得认证。证书手续费是300日元。
对于近亲伴侣、已有配偶的人、以及已与他人领过证明的人都不属于认证颁发对象之内。在户籍迁出涉谷区、当事人死亡以及伴侣关系消除时,需要返还证明。
如果涉谷区内工作人员以”非家属“为由拒绝持有“同性恋伴侣(partnership)证明”的伴侣关于住房贷款合约、医院会面的相关要求,区政府可以在对其进行改正劝告的同时,公布相关从业人员的名单。
从11月5日开始,日本涉谷区附近的世田谷区也将根据相关条例接受“伴侣(partnership)宣誓书”申请,但是并没有强制力。